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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修乾、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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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436号
  • 案件名称

    邹修乾、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邹修乾;唐忠贵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436号邹修乾、唐忠贵:邹修乾与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24.20元,其中,本金4474.20元(未执行到位的625.8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邹修乾。至此,邹修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0民初4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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