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修乾、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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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436号案件名称
邹修乾、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邹修乾;唐忠贵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436号邹修乾、唐忠贵:邹修乾与唐忠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24.20元,其中,本金4474.20元(未执行到位的625.8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邹修乾。至此,邹修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0民初4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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