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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军方、侯继宽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恢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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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恢875号
  • 案件名称

    苗军方、侯继宽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苗军方;侯继宽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恢875号苗军方、侯继宽:申请执行人苗军方与被执行人侯继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号(2016)苏0722执2402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苏0722执恢875,执行依据案号为(2016)苏0722民初2079号,现本案执行完毕,本院对此案作结案处理。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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