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军方、侯继宽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恢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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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恢875号案件名称
苗军方、侯继宽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苗军方;侯继宽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恢875号苗军方、侯继宽:申请执行人苗军方与被执行人侯继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号(2016)苏0722执2402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苏0722执恢875,执行依据案号为(2016)苏0722民初2079号,现本案执行完毕,本院对此案作结案处理。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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