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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1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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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1446号
  • 案件名称

    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桂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邓大平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1446号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邓大平、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与邓大平、欧阳青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由李春、李华执行本案。本案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鉴于本案的执行标的已履行完毕,予以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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