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1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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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1446号案件名称
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桂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邓大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1446号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邓大平、欧阳青兰: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与邓大平、欧阳青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由李春、李华执行本案。本案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鉴于本案的执行标的已履行完毕,予以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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