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光保、周玉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5执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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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5执1138号案件名称
尹光保、周玉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洞口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尹光保;周玉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5执1138号尹光保、周玉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尹光保与被执行人周玉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件受理费220元已全部交清,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洞口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5执1138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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