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友东、管俊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案件通知书(2021)豫1729执1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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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9执1675号案件名称
葛友东、管俊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案件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蔡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葛友东;管俊杰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9执1675号葛友东等66人(申请执行人)、管俊杰(被执行人):葛友东等66人与管俊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被执行人拆除、清理、处理承包土地范围内其投资的建筑物、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拆除、清理、处理承包土地范围内其投资的建筑物、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至此,葛友东等66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729民初502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豫1729执1675号葛友东等66人(申请执行人)、管俊杰(被执行人):葛友东等66人与管俊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被执行人拆除、清理、处理承包土地范围内其投资的建筑物、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拆除、清理、处理承包土地范围内其投资的建筑物、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至此,葛友东等66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729民初502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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