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华、民一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2执保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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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保85号案件名称
李浩华、民一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李浩华;民一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2执保85号民一庭:你庭移送的申请人李浩华与被申请人文百军诉讼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21)湘0922民初30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文百军的银行存款809222.46元,已将被申请人文百军名下三十一套房屋予以查封,已将被申请人文百军名下湘H92222车辆予以查封,其保全事项未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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