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永华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91执保58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91执保581号案件名称
朴永华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当事人
朴永华案件缘由
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91执保581号朴永顺、朴永华、朴玉顺、朴春梅、朴春英、崔太顺、朴东海、金花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730035.00元,现已执行到位1730035.00元,余额放弃。朴永顺、朴永华、朴玉顺、朴春梅、朴春英、崔太顺、朴东海、金花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保58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金鑫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颜廷旭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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