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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政、杨秀花与王世来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81执4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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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281执4605号
  • 案件名称

    王昭政、杨秀花与王世来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胶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王昭政;杨秀花;王世来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81执4605号申请执行人:王昭政,男,1939年2月14日生,汉族,住胶州市。申请执行人:杨秀花,女,1940年5月6日生,汉族,住胶州市。被执行人:王世来,男,1962年8月23日生,汉族,住胶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昭政、杨秀花与被执行人王世来赡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1130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536元〕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鲁0281执4605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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