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藏0522执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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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藏0522执77号案件名称
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贡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贡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洛某某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藏自治区贡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藏0522执77号洛某某:关于被执行人洛某某追缴诉讼费一案,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洛某某名下银行存款余额1195.5元(本院已将执行款通过一案一账户发放至贡嘎县财政局向我院提供的国库账户中),还剩1154.5元,经查发现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本院已经穷尽执行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本案以终结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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