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阔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3447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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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3447号之四案件名称
刘纪阔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刘纪阔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3447号之四发往银行:中国银行事由:因刘纪阔罚金及违法所得一案中,关刘纪阔中国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刘纪阔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 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盛绍田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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