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平、马斌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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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436号案件名称
刘连平、马斌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石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刘连平;马斌斌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1436号刘连平、马斌斌: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刘连平、马斌斌责令退赔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连平、马斌斌已按(2019)湘0726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觉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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