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执14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张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29执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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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29执1401号案件名称
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执14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张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执14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张磊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29执1401号张磊: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执14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申请执行张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磊已按照(2021)川0129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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