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柏利、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87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877号案件名称
金柏利、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金柏利;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877号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柏利: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877号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柏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1)吉0204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金柏利应履行138377.79元及利息的给付义务。因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金柏利给付的执行款及利息187290.18元,且被执行人金柏利已交付执行费988元,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故被执行人金柏利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蔺某某、蓝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122执1156号 下一篇 金某1、金某2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