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金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梁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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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51号案件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金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梁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51号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金桥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梁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梁海军名下银行账户及微信内的现金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梁海军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的62×××87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1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100000.00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4日)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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