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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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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043号
  • 案件名称

    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金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043号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你与吴建华票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2220元,执行费1433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2220元,执行费1433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147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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