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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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043号案件名称
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吴建华;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043号江苏金枫达电缆有限公司:你与吴建华票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2220元,执行费1433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2220元,执行费1433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147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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