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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炫烽晨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保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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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保464号
  • 案件名称

    贵州省仁怀市炫烽晨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仁怀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贵州省仁怀市炫烽晨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保464号本院受理贵州省仁怀市炫烽晨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382民初643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4日依法对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8047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故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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