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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某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陕0323执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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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323执763号
  • 案件名称

    麻某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
  • 审理法院

    岐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岐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麻某某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岐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陕0323执763号本院在执行李某与麻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麻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麻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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