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广兴、高广兴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523执1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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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523执1344号案件名称
高广兴、高广兴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荔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荔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高广兴;高广兴;雷涛;雷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523执1344号 雷某某、高某某:申请执行人雷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523民初12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高某某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高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雷某某2021年7月份到期借款80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某已私下向申请执行人雷某某转账2021年7月份及8月份借款1600元,现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已全部受偿。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523执134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0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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