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恢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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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恢536号案件名称
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国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恢536号张国宇:本院执行的张国宇与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现被执行人王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你申请执行事项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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