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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恢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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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恢536号
  • 案件名称

    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国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恢536号张国宇:本院执行的张国宇与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现被执行人王侯磊,镇赉县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你申请执行事项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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