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刘光甲、韩晓飞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253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2530号
  • 案件名称

    刘光甲、韩晓飞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刘光甲;韩晓飞;王中良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2530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刘光甲与被执行人韩晓飞、王中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2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