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郭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1执147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821执1475号案件名称
王某、郭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某;郭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1执1475号王某、郭某:王某与郭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在本院立案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9月18日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已按协议履行完毕。至此,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0821民特14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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