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昕、郝彬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恢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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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恢171号案件名称
赵昕、郝彬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赵昕;郝彬;曾祥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恢171号赵昕、郝彬、曾祥新:赵昕与郝彬、曾祥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的执行标的为4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我院已对郝彬名下房屋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拍卖完成,故本次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执行完毕,赵昕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211民初74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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