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书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2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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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2302号案件名称
杨凤书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杨凤书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2302号杨凤书: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你罚金一案,本院根据织金县人民法院(2019)黔0524刑初60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杨凤书履行缴纳罚金1000元的义务,并拍卖杨凤书所有的OPPOR7S银色手机一部,拍卖价款为81元,被执行人杨凤书主动交纳罚金1000元。本院已将罚金1000元及手机拍卖价款81元上交国库,该案于2021年9月2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本院地址:织金县文腾街道向阳路邮编:552100联系人:秦仕红联系电话:180××××2891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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