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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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15号案件名称
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15号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庆贤与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94474.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9171.12元,其中,本金194474.00元,迟延履行利息24697.12元。至此,杨庆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502民初46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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