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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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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15号
  • 案件名称

    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15号杨庆贤、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庆贤与泸州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94474.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9171.12元,其中,本金194474.00元,迟延履行利息24697.12元。至此,杨庆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502民初46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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