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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鑫金峰特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1执保1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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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11执保1205号
  • 案件名称

    大连鑫金峰特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大连鑫金峰特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执行实施用)(2021)辽0211执保1205号大连鑫金峰特钢有限公司:大连鑫金峰特钢有限公司与大连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211民初12654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克李枫书记员 :钱佳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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