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106执恢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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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06执恢418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杭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杭州尚虹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106执恢418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尚虹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晓艳。 被执行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金卫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尚虹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1)浙0106执92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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