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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忠银、赵永委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2执1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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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22执1151号
  • 案件名称

    康忠银、赵永委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康忠银;赵永委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2执1151号赵永委、康忠银:执行申请人赵永委与被执行人康忠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康忠银于2021年9月9日主动向本院缴纳了本案案款及相关执行费,本院依法将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故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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