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怀金、竹业局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4执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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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524执1021号案件名称
牟怀金、竹业局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牟怀金;竹业局;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524执1021号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牟怀金: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21)川1524行审27号行政裁决书,在执行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与牟怀金行政处罚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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