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发、卿洪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8执恢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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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8执恢97号案件名称
张友发、卿洪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张友发;卿洪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8执恢97号张友发、卿洪万: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友发与被执行人卿洪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卿洪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85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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