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彭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4033号之四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4033号之四
  • 案件名称

    彭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凤台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彭伟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4033号之四发往银行:交通银行事由:因彭伟罚金一案中,关于彭伟在交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彭伟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 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怡静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