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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喻文杰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81执1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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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381执1620号
  • 案件名称

    刘强、喻文杰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刘强;喻文杰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81执1620号申请执行人刘强与被执行人喻文杰离婚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16)湘0381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及申请执行人申请,被执行人喻文杰应支付至2021年度婚生小孩抚养费2万元,负担诉讼费8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喻文杰向法院执行款专户转账2万元,诉讼费80元、执行费200元已由其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16)湘0381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至2021年度抚养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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