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波、王梓彤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8229王梓彤&王波结案(2021)陕0112执822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8229号
  • 案件名称

    王波、王梓彤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8229王梓彤&王波结案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王波;王梓彤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1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执8229号 王某甲、王某乙: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陕0112民初1143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王某乙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贵院强制被执行人王某乙支付2021年6月抚养费120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乙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1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执8229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25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