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葛丽芬;于锡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92执62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92执628号
  • 案件名称

    葛丽芬;于锡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葛丽芬;于锡龙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92执628号申请执行人葛丽芬与被执行人于锡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作出(2021)辽0292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锡龙已自动缴纳案件受理费3628元,并负担执行费50元。此案即执行完毕。承办人:刘文帅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曲静怡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