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兴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松柏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1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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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1942号案件名称
株洲市兴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松柏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株洲市兴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松柏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1942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兴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芦淞区。法定代表人:彭武君。被执行人李松柏,男,197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兴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松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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