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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祥、吴恒委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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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2313号
  • 案件名称

    赵祥、吴恒委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简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赵祥;吴恒委
  • 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2313号赵祥:申请执行人赵祥与被执行人吴恒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简阳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0民初1237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恒已向申请执行人赵祥支付案款83,144元,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1,147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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