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祥、吴恒委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0执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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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80执2313号案件名称
赵祥、吴恒委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简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赵祥;吴恒委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0执2313号赵祥:申请执行人赵祥与被执行人吴恒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简阳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0民初1237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恒已向申请执行人赵祥支付案款83,144元,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1,147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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