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175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1122执175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缙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1)浙1122执175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2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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