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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花、朴基南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1执保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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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2401执保1666号
  • 案件名称

    马连花、朴基南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延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马连花;朴基南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1执保1666号申请人马连花与被申请人朴基南、崔香兰之间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马连花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解除冻结被申请人朴基南、崔香兰名下的房屋产籍。本院依据(2021)吉2401民初5418号之一民事裁定实施解除保全措施,现申请保全人申请的解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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