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连花、朴基南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1执保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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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01执保1666号案件名称
马连花、朴基南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延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马连花;朴基南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1执保1666号申请人马连花与被申请人朴基南、崔香兰之间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马连花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解除冻结被申请人朴基南、崔香兰名下的房屋产籍。本院依据(2021)吉2401民初5418号之一民事裁定实施解除保全措施,现申请保全人申请的解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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