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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生、沈阳安华储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4执3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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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14执3855号
  • 案件名称

    王冬生、沈阳安华储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王冬生;沈阳安华储运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4执3855号王冬生(申请执行人)、沈阳安华储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王冬生与沈阳安华储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14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1460元,至此,王冬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长  董文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陈绪森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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