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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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532号案件名称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郭红梅;司传亚;泸州佳凯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佳胜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532号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泸州佳凯科技有限公司、范光成、郭红梅、司传亚、淮安佳胜精密模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3108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25711元,其中,逾期租金282500元,剩余租金1030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18589元,违约金5560元,利息73351元,执行费1571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至此,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泸0107民初144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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