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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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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324执951号
  • 案件名称

    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扶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扶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扶风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951号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9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960元,其中,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69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陕0324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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