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95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324执951号案件名称
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扶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扶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扶风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951号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福达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9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960元,其中,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69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宝鸡顿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陕0324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苏全熙、李明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桂民申5002号 下一篇 姜文龙、卢薪宇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1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