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鑫、李振新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民初12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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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6民初12495号案件名称
齐鑫、李振新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齐鑫;李振新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6民初12495号原告:齐鑫,男被告:李振新,男本院在审理原告齐鑫诉被告李振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齐鑫经本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刘晓蕾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官助理 王晓颖书 记 员 尹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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