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高卫新;凌海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122执恢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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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122执恢121号案件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高卫新;凌海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盘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高卫新;凌海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122执恢121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高卫新、凌海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与高某、凌海市佰通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注:本通知份数按当事人的人数及存卷各一份。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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