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曾祥芬,曾祥彬等与田中渝,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5民初2923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渝0105民初29230号
  • 案件名称

    曾祥芬,曾祥彬等与田中渝,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曾祥芬;曾祥彬;曾祥英;田中渝;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29230号 原告:曾祥彬,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原告:曾祥英,女,1965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原告:曾祥芬,女,1972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以上三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江银花,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上三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生玉,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六支路1号附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9030466246。负责人:张伟,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彦熹,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向秋蓉,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11560023XL。法定代表人:李远海,董事长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欣,男,汉族,系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海,男,汉族,系公司员工。被告:田中渝,男,197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第三人:曾强碧,女,1958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第三人:曾祥明,男,197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原告曾祥彬、曾祥英、曾祥芬诉被告田中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曾强碧、曾祥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原告曾祥彬、曾祥英、曾祥芬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曾祥彬、曾祥英、曾祥芬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曾祥彬、曾祥英、曾祥芬撤诉。 审  判  长  牟传芳 审  判  员  邓忠明审  判  员  李元兵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法官 助 理     李  画                    书  记  员  罗  茜  - 1 -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