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2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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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2360号案件名称
淮安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淮安区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2360号淮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陈海霞罚金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为101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罚金101000元。至此,(2020)苏0803刑初33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罚金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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