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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晨帆、陶然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恢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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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恢589号
  • 案件名称

    赵晨帆、陶然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赵晨帆;陶然;赵锦哲;梁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街支行;长春市老土伯土特食品有限公司;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恢58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赵晨帆、陶然、长春市老土伯土特食品有限公司、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赵锦哲、梁艳: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支行与赵晨帆、陶然、长春市老土伯土特食品有限公司、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赵锦哲、梁艳公证债权文书一案,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作出的(2016)吉长信维证字第13829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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