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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海、何一辰等物权保护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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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173号
  • 案件名称

    李金海、何一辰等物权保护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李金海;何一辰;何小林;朱利星;金才务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173号申请人李金海与被申请人何一辰、何小林、朱利星、金才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本院依据(2020)湘0105民初860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实施,现已解除财产保全完毕。具体解除财产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173号执保案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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