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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822执恢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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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822执恢1035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钱宝金;徐利群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822执恢1035号 申请执行人:钱宝金,男,1966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徐利群,男,1984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钱宝金与被执行人徐利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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