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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豪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3执4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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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103执4175号
  • 案件名称

    周世豪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郑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周世豪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4175号被执行人周世豪:本院依据发生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3刑初81号刑事判决书受理的周世豪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已按申请人的申请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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