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欧阳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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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694号案件名称
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欧阳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欧阳鹏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694号申请执行人: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住所地为益阳市龙洲路728号。法定代表人:罗志忠,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季建军,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执行人:欧阳鹏,男,1985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益阳市赫山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欧阳鹏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的(2021)湘0903民初25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欧阳鹏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长沙至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欧阳鹏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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