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恢55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恢550号案件名称
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恢550号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费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新宁县鑫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本案标的,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附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海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姜德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1083民初1722号 下一篇 陈达华、彭春娥等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524民初2347号